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共青团浙江省委文件
浙创先发〔2010〕36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
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团委,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属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现将《关于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浙江省委
2010年10月11日
关于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创先发〔2010〕17号)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49号)精神,团省委决定,从2010年9月起,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在全省各级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以及团的十六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党建带团建,紧紧围绕“树形象、立标杆、创先进”的要求,以开展共青团“服务基层年”、“项目建设年”活动为统揽,以抓好两个“试点省”的探索为契机,以大力深化“五项行动、两项工程”的工作格局为重点,坚持服务到基层、工作项目化,切实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为主题。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就是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大重点领域团建工作力度,努力消除团建空白点,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团的工作载体,激发广大团员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团的重点工作,促进团的基层工作持续活跃。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就是要强化团员的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使广大团员不断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掌握过硬本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树形象、立标杆、创先进”为主要内容。号召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努力向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学习,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争当优秀共青团员,树立新时期我省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形象,努力为浙江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四个好”:一是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员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能广泛覆盖团员青年、有效联系普通青年。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信息,全面把握团员青年的分布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二是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三是活动开展好。围绕团省委“5+2”工作格局、“两个试点省”工作的部署和本地区(单位)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四是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号召力,广大普通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争当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二是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本职岗位,带头学习科技,钻研业务技能,争当岗位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重大危机面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围绕全省“5+2”工作格局和“两个试点省”工作开展活动
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重在取得实际成效,重在促进事业发展。把创先争优活动和现有的工作项目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团省委“5+2”工作格局、“两个试点省”工作的部署和本地区(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全省团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要在推进党建带团建中创先争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要按照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的精神,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带动下,积极开展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创先争优,形成党建带团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要围绕本地区本单位的党政中心工作,确定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制定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方案,做到与党组织的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要把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履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去。要及时发现、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
要在统筹推进农村团的建设中创先争优。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农村团员青年流动分布的新情况,积极创新农村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推进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建团,切实完善团的组织覆盖。着力深化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在完成团委班子调整和增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机制建设和作用发挥途径的探索。农村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总体任务,通过推进小额贷款、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发展计划等工作带领农村青年增收致富,服务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农村团员要通过争当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好青年、青年科技示范户等,带头创业致富,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作贡献。
要在统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中创先争优。在巩固国有企业团建的同时,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建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建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增建团数2010年力争达到7000家,确保6000家。对于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形成产业链建团、商务楼宇建团、工业园区建团、新商业模式建团等有效方式。针对个体、家庭从业或无业团员,积极探索在外来青年集居地建团、依托行业协会等主管单位建团,努力消灭团建空白点。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组织都要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共青团组织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合理设计团的活动,使企业团的工作不断活跃。企业团员要积极参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提高岗位技能、促进企业发展。新社会组织的团组织要围绕服务青年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在统筹推进学校团的建设中创先争优。要在保持学校团建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创新探索行之有效、对学生有吸引力的学校团工作的模式,不断增强学校团组织的活力。不同类型的学校团组织要根据相应的任务和育人目标,着重做好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的工作。大学生团员要着眼国情、省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带头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职生团员要着眼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努力掌握必需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社会化技能,力争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中学生团员要着眼全面发展,努力掌握基础的学科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逐步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理想信念。
要在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团的建设中创先争优。适应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新变化,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分布的实际情况,通过创新组织设置方式,确保团组织对该领域青年的全覆盖。团组织要紧紧围绕提高团员青年业务工作的基本功设计工作项目,按照省委“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改进单位作风、提高单位效能方面的作用。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员要通过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积极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
要在统筹推进社区团的建设中创先争优。主动适应城市、农村社区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推进社区团建工作。在准确把握好社区根本任务和功能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各类青年社团建立和完善社区团的组织。社区团组织要紧紧围绕社区的安全性、便利性、健康性、娱乐性、互助性等功能,结合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工作等,努力探索社区团工作的活跃,积极发挥团员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中的模范作用。
要在统筹推进驻外团组织的建设中创先争优。继续加强与中西部省份团委的积极合作,以团中央部署开展外出务工青年团组织建设工作为契机,积极寻找共同的工作内容,找到工作的结合点,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外省驻浙团工委建设,努力扩大对外省在浙务工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驻外团组织在建设中,要按照团中央要求,围绕对外来务工青年群体的引领、组织、服务、维权等方面重点探索、积极努力和发挥作用,以亲情、友情为纽带,积极引导外来务工创业青年更好地融入第二故乡,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和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在全党范围内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紧跟党的重大部署,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是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共青团的重要要求,也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大契机,全省各级团的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落实领导责任。团省委将成立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地、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团的干部尤其是团的专职干部要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多办实事,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作出表率。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调研,加强规划,整体谋划部署本地、本单位团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靠前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对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2、层层发动动员。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将全省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及时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传达,使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刻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目标。要充分尊重基层团组织的首创精神,提倡和鼓励各地各单位因地制宜,在紧扣全省活动主题的前提下,大胆探索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大胆创新活动的载体和方法,充分激发广大团员的内在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团员参与活动的主动性。
3、加强督查指导。要采取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要建立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考评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4、注重典型引路。要深入挖掘、树立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采取广大团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当先进团组织,争做优秀共青团员,切实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争为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团市委,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及时报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