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7日讯 (通讯员 闫拥洲 记者 朱海兵) 我省充分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取得显著成效。省司法厅负责人今天透露,目前,我省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7000多个,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现在的社会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很多专业领域,如医患、劳资、物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传统的人民调解很难进行有效化解,为此,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省已有各类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400多个,去年调解纠纷7万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
近年来,我省人民调解工作有许多创新亮点,走在全国前列。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调解法》中吸收了我省许多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