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青海省城镇化进程,努力推进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2月26日下午,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努力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成一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全力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更上新台阶。
青海省委副书记、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东地委书记王小青,副省长邓本太、高云龙、马顺清、何挺、张建民,省政协副主席李忠保出席会议。
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主持会议。
骆惠宁强调,在全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的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指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加快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骆惠宁特别指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符合省情,顺应民意。不改革,就会丧失大好发展机遇;不改革,就是对青海的长远发展不负责任;不改革,就是对广大群众民生诉求的漠不关心。全省上下必须站在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坚定信心、增强动力。
骆惠宁指出,青海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立足青海“三大历史任务”,面向“四个发展”,改革力度空前,政策分类明确,权益保障配套,管理形式多样,体现了“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体现了“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渐进式、有条件”的改革思路,体现了“以人为本、民生至上、让利于民”的执政理念,符合青海实际、尊重群众意愿、顺应发展潮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骆惠宁强调,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青海省“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但是办稳妥了就是一件大好事。在推进中要特别注重把握好四个关键问题。一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和要害在于确保转户进城农牧民“七项权益”一步到位、真正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在农牧区的“四项权益”暂不取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逐步退出。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深入、准确、生动地宣传改革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尊重农牧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坚决做到不定指标、不压任务、不搞一刀切,成熟一户解决一户,成熟一批解决一批。要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三是注重整体协调推进。要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扩张城镇就业容纳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调配好各种管理资源,共同推进改革。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户籍改革对青海省城镇化加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要抓住这一机遇,结合“四区两带一线”规划和东部城市群建设,科学规划全省城镇布局,引导农牧民就近城镇化。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何挺指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形式上是一种登记制度的变革,其实质是利益的调整,改革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必须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何挺说,《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在制度创新上,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放宽全省各地城镇落户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进城户籍门槛;明确了转户农牧民原有农村牧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计划生育”4项权益处置机制,确保这些权益不受损失;明确了转户农牧民进入城镇后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优抚保障”7项权益保障机制,确保这些权益保障到位;推出居住证制度和蓝印户口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一部分外来人员的多重需求。
何挺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在省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政府下发的《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改革,各地方政府既是改革的责任主体,也是改革的实施主体。各地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相应办事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抓紧部署,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明确部门责任。这次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换个户口簿、过个手续的事,绝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有很强的配套性和联动性。此次成立的省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了省直17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抓紧制定细化切合本省本地实际、符合法律法规、操作简易明了的配套措施。三是深入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及各地区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一定要讲清楚,我们的改革,不存在以户口换土地的初衷,没有指标任务,完全尊重群众意愿,绝不牺牲农牧民权益。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这次改革,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各个环节都疏忽不得。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方案》精神,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论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关注民生,通过改革实实在在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
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地、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西宁市、海西州政府就抓好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发了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