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出第四号公告。公告说,《山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经历业绩评价办法》和《山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经历业绩评价评分细则》已经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综合测试后,将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测试成绩,按每个公选职位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综合评价小组,根据《山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经历业绩评价评分细则》,以评价实践经验、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为重点,对报考者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