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0日讯
浙江省民宗委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和服务党员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组织全委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工程,践行服务群众的诺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创先争优促民生。加强民族乡村组织建设,为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通过举办民族乡镇长培训班、民族村主任书记培训班、科技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可持续机制,把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特色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建设有机结合,有力了促进了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争取资金,加大民族地区帮扶力度,去年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量比去年整整翻了一番,达到2600万元。积极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编制《浙江省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少数民族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创先争优促共建。继续做好与苍南县8个民族村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在人才、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积极为结对村提供支持,共为8个结对村提供民族发展资金87万元。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结对村的困难党员群众,通过系列共建活动,使结对村党支部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举措进一步落实,党支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创先争优促亮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作为民族工作的大事来抓,解决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积极引导全省各地探索以政府为主导,以基层组织为龙头,以社区为依托,以少数民族联谊组织为纽带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机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工作,推进了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增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四是创先争优促和谐。在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宣传引导、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积极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与省人大与一起协调出台了《关于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在全省宗教界中全面推开实行,推动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让宗教界人士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