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3日讯(崔小明 黄正华)3月1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王惠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祥(马来)出席会议。
会议回顾了20年来宁波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20年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年一次的考评中,宁波市先后3次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与此同时,宁波市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连续4年获得“平安市”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鼎”,11个县(市)区连续3年全部跨入“平安县(市)区”行列。
会议认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发展,必须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着力维护经济发展秩序,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大使命,抓住重点区域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文明执法等环节,促进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法制化;必须把保障民生民安作为根本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管理问题;必须把加强基层基础作为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不断深化基层平安系列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