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 (记者 杨晓燕)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今天上午通过了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确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41名。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精神,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41名,各选举单位应于2007年11月底前选出出席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分配到各设区的市和驻浙部队应选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与省十届人大代表名额相同,维持不变。
浙江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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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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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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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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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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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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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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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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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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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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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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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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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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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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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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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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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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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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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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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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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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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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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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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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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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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浙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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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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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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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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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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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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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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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会确定我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641名,预留3名,应选6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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