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9日讯(通讯员肖杨 记者 杨晓燕) 为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会议精神,巩固前一阶段浙江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9月29日,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经贸、检验检疫、药监、公安等八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食品、药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平安的国庆佳节。
从今日凌晨起,各路执法人员依照《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杭州及周边地区的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等生产、流通领域,进行认真检查,对专项整治前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回头看”,尤其对那些曾被查处又“死灰复燃”的不法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了严厉打击。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质监局局长瞿素芬等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对执法行动进行了检查、指导。
在杭州市江干区,联合执法小组的30余名执法人员对杭州市蔬菜公司三里亭分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重点为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入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和认证农产品标志管理、包装等情况。该批发市场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联系人和检测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定期对入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有较详细记录,并公布抽检结果。农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健全,实行计算机管理,可实行追溯管理。在现场抽检中,对长豇豆、白菜、茄子、茭白等主要蔬菜品种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不能做到每天抽检,特别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抽检时间安排在早晨6:00之后,已过蔬菜交易高峰期。二是对检测有问题的农产品,没有及时向农业部门报告。上述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
在检查中还发现,2家摊位蔬菜纸箱上标注的绿色食品标志有问题。一家是标称“甘肃兰州顺源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蔬菜,绿色食品标志标注不规范,没有编号,经进一步查证后,涉嫌假冒,已移交杭州市工商部门处理。另一家摊位的蔬菜纸箱上印有“绿色食品”标志,但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编号等,涉嫌非法冒用“绿色食品”标志。
在西湖区三墩镇,联合执法小组对位于南洋坝村肖家桥56号的杭州西湖区康友食品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昏暗的临时棚房内,执法人员发现570只未贴任何标注的萨琪麻就堆放在生活区内,卫生条件极差。在一旁的生产加工区里,简易的台板上堆放着200多只加工好的蛋糕,周转箱、电风扇等物品也是四处乱放,苍蝇在裸露的蛋糕上叮咬。该企业曾多次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但仍然屡教不改,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将依据《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联合执法小组的4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了取缔无照小食品店、小饭店、小食品加工场的专项集中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6家,其中有照经营户45家,无照经营户11家。对无照经营户,执法人员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取缔,并查扣了部分经营工具及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