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嘉兴9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梁国瑞) “盼了几十年,我终于也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了。”今年60岁的陈文琳老人攥着登载有《嘉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报纸,神情激动异常。家住嘉兴市区嘉北街道的她,原先是农村户口,后来随丈夫把户口迁到城市后,由于没了工作,养老保险也一并失去,每月的生活费只能靠子女接济。
“全市年满16至60周岁、不符合参加现行社会养老保险(障),或原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将被纳入“应保尽保”的社会保障体系。市财政对参保者实行财政补贴。”嘉兴市新近出台的这一社保新政策,让上百万城乡居民看到了“老有所保”的希望。
同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项新政策,也使嘉兴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
社保覆盖所有嘉兴常住人口
“这项政策出台后,嘉兴的社保政策将全面覆盖嘉兴户籍和非嘉兴户籍但取得暂住证的常住人口。”嘉兴市委书记陈德荣一语点破新社保政策的意义所在。
在此之前,嘉兴的市民享受的社会保险包括两类,一个是《嘉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另一个是《嘉兴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两个社保制度之下,只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征地农民等这些特定的人群,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障),而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部分未参保的居民则与社保无缘。
“《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有近100万城市居民受益。”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善明说,“起码从制度设计上,我们已经将社保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人群:不仅是农民,还有城镇居民中未参与保险的,以及非嘉兴户籍但已经取得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暂行办法》还充分考虑到了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平稳衔接。已参加现行农保的农民有3种衔接办法:已享受现行农保待遇的,可继续享受;没有享受的,可按新办法参保,原来的账户可折算转换;没能力按新办法继续参保的,仍可以按现行农保享受待遇。
由于以前整个社保障体系不完善,很多人已经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却从没参加过任何保障,这如何解决?新政策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按规定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同样可以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想参保,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生活满30年、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未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人,政府将进行养老基本生活补助。70周岁至80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150元,农村居民90元,百岁老人350元。
为让社保政策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嘉兴市将每年从财政中支出3.6亿元,在嘉兴110亿元的年财政收入中,占到3.27%。
新政策比取消农业税还实惠
“我们终于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了,这项政策比取消农业税还来得实惠。”嘉兴的农民听到新政策即将实施的消息后,发出这样的感叹。
新政策能比取消农业税更让农民感到实惠吗?嘉兴市委书记陈德荣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
嘉兴市目前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左右,即使种上两季水稻,一年产出1吨左右粮食,去掉农药、种子等的投入,收入也就500-700元左右。
而《暂行办法》中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有三个标准: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按此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两者之和取平均数。在这个基数上,个人缴费比例为8%,政府补贴5%。以今年为例,嘉兴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在1万元左右,那么两年后(2009年)农民自己要缴纳8%即800元,而政府则补贴5%即500元。这1300元则是农民可领到的最低的社会养老保险费。
“奔不奔小康,关键看保障。”陈德荣说,“新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横亘在城乡之间最后一道‘藩篱’——养老保障终于拆除了。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解除了,这对于他们才是最实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