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0日讯(实习生 毕继茹 记者 叶海)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浙江省委今天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原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魏剑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向魏剑明同志学习。
魏剑明同志是新时期浙江省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政法领导干部的楷模。在检察院,他战斗在反贪和法纪检察第一线,嫉恶如仇,铁面无私,是全省、全国检察系统的先进;在法院,他一心一意谋求审判事业的发展,率先垂范,改革创新,是浙江全省、全国法院系统的模范;作为浙江省的优秀共产党员,魏剑明同志去年还光荣当选“浙江骄傲-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然而,因为过度的劳累,魏剑明同志在去年4月12日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把他的毕生心血献给了所挚爱的政法事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在今天的表彰大会上向广大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强调,要通过表彰这样的特殊方式寄托对魏剑明同志的哀思,缅怀他闪光的人生,学习他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品格。
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认为,在魏剑明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浙江省政法干警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职业作风,集中表现了浙江省政法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我们要学习他的崇高思想和优秀品质,为政法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努力奋斗”。
今天表彰大会现场,浙江省委有关领导为魏剑明的亲属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慰问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