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8日讯(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张承骅) 出租车司机在宾馆、饭店前停车候客交“停车费”,这在杭州由来已久,如今,这样的“惯例”被明令禁止。记者今天从有关通气会上了解到,杭州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员会、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五局(委)于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向出租车违规收取候客停车费的通知》,若有违规向的哥收取费用的单位将被有关部门查处。
停车候客违规收费今年“死灰复燃”
事实上,杭州部分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违规向出租车收取候客停车费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11月,杭州市交通局就会同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就进行过集中打击,部分娱乐场所也主动停止收取其自有广场内的候客停车费。此后,情况有所好转,但今年以来违规收费现象又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杭州市交通局调查,目前违规收费的现象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是部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擅自对其门口自有广场及紧挨经营场所的人行道、公共道路候客的出租车发放停车证,违法收取每车每月30-300元不等的停车费,对未获停车证或不肯支付停车费的出租车,则不准其停车候客;二是少数高档宾馆、饭店与部分出租车企业签订协议,向上述公司的部分出租车发放候客停车证,虽未收取停车费,但不允许其它出租车候客经营。
“上述问题的存在,出现了部分有停车证的出租车垄断经营的现象,造成了行业不公平竞争,扰乱了出租车经营秩序。同时,发生出租车司机之间为争抢生意、司机与保安之间为收取停车费引发冲突,甚至酿成治安事件。”杭州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五局委发文联手打击违规收费
为进一步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为出租车经营者减负,“善待的哥”,日前杭州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员会、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五局(委)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向出租车违规收取候客停车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
--严禁宾馆、饭店、医院、商厦、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向出租车收取候客停车费和其它任何形式的非法收费;
--宾馆、饭店、医院、商厦、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应根据经营场所停车场地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专门的“出租车候客区域”,凡出租车均可进入候客区有序候客。
--宾馆、饭店、医院、商厦、文化娱乐场所要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擅自收取出租车候客停车费的,应立即停止,并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不得擅自阻碍出租车的正常运营。 --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自觉维护宾馆、饭店、医院、商厦、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服从管理。《通知》同时规定,若仍有单位继续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实,由各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在今年5月1日起新实施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3条第二款中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非法收取停车费用或阻挠其正常营运”。
根据《通知》规定要求,五局(委)将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落实,并将在年底前择时对执行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他们同时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碰到违规收费的情况,也可拨打物价部门或运管96520投诉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