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0日讯(记者 李敏) 全国也是我省首次污染源普查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浙江省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10日联合宣布,2007年12月31日为时点,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在利用核技术、电磁辐射技术、开发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等活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污染也在增加,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日益加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生活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也有增无减。
为掌握各类污染源数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分布,以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一项国情调查,周期为10年。
我省将约有5万多普查员深入工矿、企业、服务行业、农业区域,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个方面进行普查。
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称,将对所有普查对象资料予以保密,任何普查人员均不得发布、篡改个体资料,此次普查数据也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排污受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及收费依据。
另外,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