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肖章定等人特大非法经营案
2007年1月5日,衢州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交办线索,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决定对肖章定等人组织传销案予以立案侦查。
经过近10个月的艰苦努力,办案人员辗转4省17市66县,行程10万余公里,调查1000余人次,调阅了大量财务帐册资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并查清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肖章定伙同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成立衢州吾老七日用品有限公司,自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期间,以入会加盟、发展会员,并采取业务提成、销售积分返利等方式,将商品提高至5-30倍的价格进行销售获利,共计发展会员5000多人,非法经营额6000余万元,获利800余万元。2007年9月31日,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德清“6.01”特大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此案为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案件。
2007年6月1日晚,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德清县烟草专卖局、高速交警在杭宁高速公路德清县段查获一辆装载3.8万余条假冒“中华”、“云烟”、“黄鹤楼”、“红梅”等品牌香烟的大货车,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顺藤摸瓜,从假烟运输网络入手,以杭州市杭海路583号假烟中转仓库为中心展开侦查行动,在历时半年的工作中,办案民警先后辗转上海、江苏、福建、杭州等地,相继抓获生产制造假烟犯罪嫌疑人2名、假烟网络运输中转犯罪嫌疑人10名、一级假烟买家犯罪嫌疑人12名,共计2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总价值1.54亿元,从而成功摧毁了这一集产、销、运于一体的假烟网络。
现其中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郑旭东、章思军特大职务侵占案
此案系2007年我省经侦境外追逃第一起成功案例。
2007年6月10日,三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报案称:三门县浬浦信用社主办会计郑旭东将信用社400万元资金私自转到自己个人账户后取走并逃匿。三门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开展侦查,于6月12日将藏匿在宁波市江东区一出租公寓楼内的犯罪嫌疑人郑旭东抓获归案,并当场起获赃款150万元。
经审查发现另一犯罪嫌疑人章思军参与作案,并与另一嫌疑人李钵逃往缅甸。对此,三门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境外缉捕程序,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力协调及云南省公安厅的大力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章思军、李钵从缅甸抓获归案,并一举查清了全案,共挽回损失300余万元。
2007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郑旭东、章思军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8年。
10.“3.29”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
此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3月29日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临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举抓获涉嫌非法制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杨阿会,并随后在椒江欣园小区、杜桥镇草坦村捣毁两处制造假发票窝点,现场抓获正在制造假发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杨生平等4人。
紧接着,办案民警又顺藤摸瓜、乘胜追击,先后摧毁制销假发票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收缴餐饮、服务、旅店等10余种类的假发票70余万份,可开票面金额高达211亿余元。
2007年12月,此案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决,另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外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