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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2007年药械违法8个典型案例

  浙江在线杭州3月14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戎莉莉)13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2007年全市药械稽查总体状况、药械案件查处情况、药品检验情况及八大典型药械案件查处情况。

  2007年,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年共取缔无证经营96家,责令整改846家,没收物品货值72.4万元,罚没款632.8万元,捣毁制售假窝点19个,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个,抓获药贩子11人,查获十多起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的案件。全系统查处结案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共242起,其中涉及药品的案件201起,涉及医疗器械案件41起,全年共对1295批次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其中有141批次不符合规定,合格率为89.1%。

  从2007年杭州市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及药品检验情况分析,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部分涉药单位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譬如在去年查处的涉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0起案件中,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10起。

  个别涉药单位内部管理上存在问题。在查处的涉及医疗机构的4起医疗器械案件中全部是使用过期产品的,像这样的问题如果加强内部管理完全可以避免发生。

  外地假劣药械通过不同渠道流入杭州。而监管人员少,对象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有稽查人员150多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达7000多家。

  资料链接:2007年杭州市药械违法典型案例

  1、於友兵等特大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团伙案。协助公安破获於某等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团伙案。抓获涉案人员27名,当场查获各类药品500多个品种,价值1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本案中有14人已被批准逮捕。

  2、许连妹非法经营药品案。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期间,捣毁了我市一家较大的地下药品性保健用品批发窝点,先后两次查获许连妹非法经营药品,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目前,江干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连妹进行了公开审理。

  3、王良田无证经营药品案。王良田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从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入的葡萄糖注射液等药品销售给一些诊所,货值金额达113392.61元。法院判处王良田犯非法经营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没收价值118305.66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共405种。

  4、张崇定无证经营案。张崇定从居民手中回收药品,然后不定期将收购的药品卖出。张崇定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被我局移送公安部门侦察。07年8月13日,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定非法经营罪成立,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5、某公司销售劣药“皮肤康洗液”案。临安某公司从海南某医药公司购入皮肤康洗液,经检验,总固体和含量测定两项指标不符合药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临安某公司销售劣药皮肤康洗液处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45804.84元。

  6、浙江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违反GSP规定销售药品案。该公司多次违反GSP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7、陈伯祥无证经营假药案(邮购药品)。当事人陈伯祥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4个品种的邮购假药共计173瓶。没收库存药品173瓶,罚没6126元。

  8、某齿科生产厂生产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杭州某齿科生产厂生产未经注册的铸造金属支架可摘局部义齿(钢托、隐形义齿、卡环等),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112元、罚款8844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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