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5日讯 (见习记者 王琴) “直播3·15消费与责任”大型网络视频访谈直播节目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在第二场健身美容类消费热点的交流环节中,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减肥类产品时,可以将商家的承诺用书面形式写下来。
直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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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周京君投诉说,她在杂志上看到一个减肥产品的广告,在销售人员推荐的百分之百的情况下花1000元买了。但吃了以后发现根本没有效果。商家表示,还要继续再吃两盒才有,该网友犹豫了:如果这二盒吃了以后还是没有效果,她可不可以要求他们退款?因为产品效果是他们百分之百承诺的。
现场律师严立芬说,该网友遇到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销售者承诺可以百分之百达到效果,但是实际上又没有达到效果,就是商家违约了。”
但是严律师也表示,如果真要商家退款的话,消费者必须要能证明商家有过这个承诺。“如果没有书面证据,消费者想要退款就会有难度。”因此,她建议在购买类似产品时,消费者最好将商家承诺用书面形式写下来。
现场另外以为律师陈新敏结合医药角度,认为没有一种减肥药是没有负作用的,他建议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任何减肥产品。“要减肥就多运动,去爬山、游泳之类的。从医药上来说,吃减肥药就是把脂肪燃烧掉,对身体还是有负作用的。”他认为,商家选所谓的效果百分之百的承诺实际上都是一种欺诈,建议消费者最后不要陷入这些“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