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原创 更多
·东阳一初中生持刀刺伤7人
·平湖大火烧了两家企业的货
·杭长运启动受理春运团体票
·温岭金店劫案劫匪持刀砍人
·新昌县委书记温暖微博回应
·"像金国民那样去战斗"成流行语
·中英两国精英开坛论知识产权
·杭州将扩大创业大学生范围
·嘉兴紧急追查“问题猪肉”
·杭州将保护西湖文化景观
王坚颖
杨晓燕
李敏
周娜
梁国瑞
叶海
童俊
王黎婧
 本网记者特别策划 更多
·[专题]浙江改革开放的十个样本
·本网直击公交周首个早高峰
·[滚动播报]巴中开往宁波客车坠崖
·抢“鲜”体验运河水上旅游线路
·我挑我要的——解读个性化车牌
·杭甬高速四车追尾 大客车起火
·【关注】杭新景高速大客车侧翻
·[专题]"跟"着浙江科学家去北极
·【特别策划】四“DU”高温
·【专题】浙江重民生战高温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规范商家是维权重点 杭部分卖场建质量公示制度

  浙江在线杭州3月15日(见习记者 童俊)   为消费者维权,未来重点在哪里?对于这些行业的企业、商家,该如何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呢?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主任马柏伟表示,为消费者维权规范商家是重点。

  马柏伟说,对服务类的监管比对商品类的监管还要难,因此工商部门2008年的工作重点是要对服务行业的服务进行监管,一方面重点解决纠纷,一方面还要把重心放在规范经营行为上。

  关于怎样规范经营行为?马柏伟认为,大部分商家是想把商品安全放心地提供给消费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商场的商品也难免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这就涉及到商家怎么规范经营的问题。

  马柏伟提出,商家规范经营首先要诚信经营,为顾客负责,要有一套质量的监管体系。“现在的商品包括进口的商品,都难免会有瑕疵,商家没有自己的检测手段就发现不了,所以还要有一套质量的监管体系。”

  据了解,目前省内的许多市场都已经配备了自己的检查人员,对商品实行实时监测。杭州大部分卖场也建立了商品质量公示制度,即在商场的醒目位置公布质量不合格商品,提醒消费者注意。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特别声明: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原创(独家)稿件作品(文字、图片、图表以及音视频)仅供本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百姓购物可更放心 商品质量公示牌走进商场超市
·安吉工商创新举措 严把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关
·浙江在超市等三类场所推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
·淳安:全程跟踪农资商品质量给农民带去实惠
·最新工商商品质量报告发布 保健品、果冻问题多
 本网摄影记者专栏 更多
浙大启动120周年校庆倒计时一周年
美洲杯球迷围巾临安造
“兄弟本色”唱嗨黄龙
智慧小镇的党员活动中心可以这么萌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