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新的民事诉讼法一个亮点是,规定了被执行人须报告财产
浙江在线杭州4月1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兴平)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今天起开始实施,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杭州向媒体通报了一年来我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并称,今后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行立即执行、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等制度。
“这样以来,我们的加大执行力度更有了底气。”省高级法院执行局长华关祥说我省即将启动春季集中执行活动。有两个“锦囊”可能会长期使用,一是“曝光老赖”,另一个是“与警方合作提高执行震慑力”。
案多人少执行难
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称,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07件,旧存13429件,执结143709件,执结率为91.83%,其中有效执结102189件,执结率为65.3% 。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上升7.78%的情况下,新收执行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1.22%;尚未执行案件12789件,与上年同比下降4.76%。由此可见,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已初见成效,执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个事实是,我省总共才有1400余名执行干警,每年人均需办结100多件案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有个基层法院执行未结案达1473件,占全省执行未结案的3.63%,法院面临着巨大的执行压力。
童兆洪说,一方面案多人少,执行人员不断的努力,另一方面是大量案件需要执行,造成了相当大的执行压力。
“曝光”、“震慑”都得用上
“执行难”是当今中国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同时也是一个带有较为典型中国特色的现实问题。
童兆洪介绍,去年以来,各级法院在完善与金融、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执行联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
省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意见》,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查找被执行财产,处理突发事件,惩治拒执行为。
童透露,这个作为“浙江新尝试”的联合发文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方面要震慑,一方面还有曝光,法院表示绝大多数法院已通过媒体公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曝光抗拒或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
新法助了执行“一臂之力”
一位熟稔新民事诉讼法的浙江法官说,今天颁布的新民事诉讼法可不是愚人节新闻,对于那些老赖来说简直是“噩梦”。
这部法的一大亮点在于,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法律规范。
修改的内容包括对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处罚增加了部分条款,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这也就从法律层面上避免了“曝光老赖”有“侵犯隐私”之嫌。
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修改决定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也是法院与警方合作提高震慑力的基础。
修改决定还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春季行动盯住“公务员”、“党员”对象
即将开展的全省法院春季执行大行动的目标是,2007年以前的执行案件基本执结,重点执行案件基本执结;未结执行案件明显下降,涉执行信访明显减少。
省高级法院执行局长华关祥透露,活动将重点清理一些未结执行案件:立案执行超过一年的执行案件;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的执行案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执行案件;涉及民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各地认为需要重点执行的其他案件。
童兆洪称,一定加大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拒不协助的协助执行人的制裁力度,依法及时处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