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日讯 (通讯员 李迎芳 记者 李敏) 今天上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兄弟间的侵犯名誉权纠纷。
2007年4月,77岁的老沈去给亡故多年的母亲扫墓,却看到落款中的自己的名字由原来的红色变成了黑色。而按照当地的习俗,红色表示人还健在,黑色则表示已经过世。老沈勃然大怒,认为是弟弟故意把字描黑,是存心诅咒自己早死。
老沈的弟弟称,当初自己扫墓时,有一个外地人经过,问他墓碑的字变模糊了,要不要描清楚点,他就花了二十块钱,请人家描了一下,结果那人把老沈的名字描错了颜色。但老沈不接受弟弟的这一解释,坚持认为弟弟是故意的。
从去年7月开始,两人就先后到社区、派出所理论,但都没有结果。2008年3月3日,老沈到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弟弟赔礼道歉。
法院立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很大,又是家庭琐事造成的纠纷,最好能够从根本上将矛盾解决,于是将案件委托给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吴国利、王志廷从亲情的角度进行开导,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劝两人以和为贵,不要为小事伤了兄弟情谊,最终终于达成协议,弟弟当场向哥哥道歉,哥哥表示接受,并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