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5日讯(通讯员 胡央娣 记者 梁国瑞)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浙江47个市、县(市、区) 47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72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元,名义增长13.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收入增长5.4%。
工资性收入多了204元
一季度,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6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4元,增长13.8%。其中,在本乡镇地域内企业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1271元,增长13.8%,在本乡镇以外从业获得的收入人均225元,增长14.7%,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务工收入推动的。
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772元,同比增长22.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农业收入人均255元,同比减少7.6%;林业收入人均54元,比上年略减;牧业收入人均359元,增长67.0%;渔业收入人均104元,增长23.3%。
家庭经营的收入一直在涨
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现金收入人均8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增幅低于现金收入的增长,并比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家庭第二产业现金收入人均418元,增长7.4%,第三产业现金收入人均441元,增长7.6%。
分行业来看,工业收入人均288元,增长2.3%;建筑业收入人均130元,增长20.8%;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人均127元,比上年同期略增;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人均173元,增长9.3%;家庭社会服务业现金收入人均50元,增长12.4%。
农村每人房租收了48元
一季度,农村居民获得的转移性和财产性等非经营性收入人均419元,同比增长12.7%。非经营性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股息红利、房屋和土地租金、离退休金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等收入的较快增长。
其中,股息和红利收入人均51元,增长13.9%;由于房租价格上涨和外来打工者的增多,以房屋租赁为主的租金收入人均48元,增长18.6%;离退休金收入人均30元,增长17.1%;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人均63元,增长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