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5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哲竺轩)如何提高选人用人的民主,实现组织认定和群众认可的统一?日前,省委组织部就此推出了一揽子综合改革方案。
方案包括一个综合改革项目和6个专项改革项目。综合改革项目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导向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反馈机制,形成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
重要干部任用初始动议由小范围酝酿逐步转变为由党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是改革的一个重要项目。这项改革还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动议的条件和程序,探索多种形式的干部任用提名方式。
另一项改革措施是,探索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差额选拔任用方法,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推公选等竞争性选人用人方式的正常化、制度化,提高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占同期选拔干部的比例。
为使选拔任用的干部能力、特长与岗位更相适应,还将开展干部职位分析、健全干部职位申报制度等工作,提高干部任用能岗相适度。
一项旨在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改革方案是,试行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
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是改革的重点之一。改革的目标是,就公布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方法、程序以及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察情况等,提出规范性意见和操作办法。
改革方案还包括适当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参与人员范围,探索建立民意调查经常性工作机制等。同时,总结提出解决“拉票”问题的思路和举措。
据了解,这些改革项目已于近日由省委组织部分解落实到有关市、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通过总结完善后,适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