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日前报道称,金华市安监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名义,强制向各县(市)培训中介机构收取IC卡每本盖章费,同时另一边又向金华市财政报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工本费。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止,通过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所得25多万元,从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7000多本,以每本10元收取,计7万多元。
对于“国家安监总局文件中‘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的规定,王民乐解释说,2005年浙江金华安监局刚刚成立的时候,该规定并没有出台,“对于只能自收自支的安监部门来说,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并没有违法”。
网友 2222 于2008-07-06 16:42:20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金华市安监局确实有问题,其实前面讲到的高鑫安全论证公司是典型的官商,没有关系你开开看?赞助15万!!!什么性质?企业为什么要赞助相关的管理部门?傻瓜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政府部门这样下去亡党不远了,当然不会亡国的,国家由老百姓撑着呢。
网友 5乘5 于2008-07-01 23:44:49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金华市安监局经营手中的行政权力,明显违背了人民的意愿,是一种非法行为。如不加以严肃查办,势必要会动摇一些国家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度,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
网友 于2008-06-30 09:39:50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如果真正负责的话,发生这样大的事情,局长应逮捕!!!!!!!!!!!!!!!!!!!!!!!!!!!!!!!!!!!!
网友 k 于2008-06-27 14:20:26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如果真正负责的话,发生逮捕王民乐!这样大的事情,局长应逮捕。 逮捕王民乐!逮捕王民乐!逮捕王民乐!逮捕王民逮捕王民乐!乐逮捕王民乐!!逮捕王民乐!逮捕王民乐!
网友 wml 于2008-06-27 14:00:06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2006年8月至10月期间,由金华市安监局主办,金华市安全技术协会与某新闻单位驻浙江记者站承办编了本《金华安全生产》杂志,以安监局名义到处拉赞助,赞助款约20多万元。由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杂志出版两期就被迫叫停。据知情人说,赞助款去向不明。 据知情人了解,上面提到的某新闻单位驻浙江记者站是“中国安全生产报驻浙江记者站”。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该记者站。
2007年还很多,2007年还很多2007年还很多2007年还很多各地都有,共有上百万
网友 2乘9= 于2008-06-25 14:45:53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以安全生产事故换钱等手段”,王民乐表示这些并不属实。“在平时执法中损害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是他们想借机来诋毁安监局。”请说真话,别在说谎了。
网友 9+8+ 于2008-06-25 12:44:25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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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检局,丽水烟花爆竹检测中心,向省外烟花生产企业在浙江销售的烟花爆竹,受取所谓的服务费.实为保护费.也该好好的查查.这个费用每年高达上白万之多.同时造成的后果是大量的不合格产品在浙江销售.
网友 于2008-06-25 09:07:52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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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应来真格的,贪污、受贿或以其它形式牟利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一律格杀勿论,没有余地!看这些贪官还敢不敢再贪!否则,亡党亡国已指日可待!你们认为呢?
网友 于2008-06-25 07:50:26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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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其他“以安全生产事故换钱等手段”,王民乐表示这些并不属实。“在平时执法中损害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是他们想借机来诋毁安监局。”这些他们以后的日子难过了。
网友 2+4 于2008-06-25 07:43:31 就
金华安监局承认曾收盖章费但已清退 局长愿担责 评论
2006年8月至10月期间,由金华市安监局主办,金华市安全技术协会与某新闻单位驻浙江记者站承办编了本《金华安全生产》杂志,以安监局名义到处拉赞助,赞助款约20多万元。由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杂志出版两期就被迫叫停。据知情人说,赞助款去向不明。
据知情人了解,上面提到的某新闻单位驻浙江记者站是“中国安全生产报驻浙江记者站”。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该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