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6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沈简轩) 26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三代检察长共叙一堂,隆重纪念浙江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说,省检于1978年6月26日正式挂牌办公。这标志着“十年动乱”中被砸烂的浙江检察机关重新得以建立。
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创造了N个全国首创。
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行政抗诉案、全国首例民事公诉案、全国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震动法律界。
全国首创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挽回国资损失10多亿,为防止国资流失,开辟新径。
全国首创刑事案件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网上办理,提高效率和办案质量;全国首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同时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水平,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全国首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行贿“黑名单”查询制度),被最高检推广到全国,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之后,又全国首创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又首创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首创民事行政案件抗诉说理、刑事案件不捕说理、不诉说理等法律监督说理工作、重大疑难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率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并首创新闻媒体与检察机关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反贪反渎工作开展。
针对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案件,我省检察机关率先监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另外,我省检察机关还首创了依法对外来人员犯罪实行“同城法律待遇”;首创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现已推广到全国;率先实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