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8日讯(记者梁国瑞)《报告》指出,为保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正常有力实施,省政府推出了三大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省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党委、政府是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省级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年度计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服务工作。
加强要素保障。今年,省财政初步安排用于“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资金137.9亿元,同时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今后省财政将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行动计划实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平衡,确保重点项目合理的用地需求。
加强制度保障。健全目标责任制度,把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作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任期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健全实施进度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跟踪掌握行动计划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