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8日讯(记者梁国瑞)今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做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
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在适用法律、证据采信上还有欠缺;有的案件效率不高,文书送达、案卷调阅等不够及时,个别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迟迟收不到法律文书。
司法审判的实际效果与依法服务大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不强,有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有的忽视社会效果,不顾社情民意,盲目下判。
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少数法官工作态度不够严谨,责任心不强;有的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对检察、律师的意见不够尊重,不能认真听取和吸收;极少数法官不廉不公,违法违纪,甚至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如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后,对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相关业务指导还存在滞后现象。
同时,法院工作存在的困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化解矛盾难度加大、审判执行考核激励机制难以落实。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4月1日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向省法院申请再审数量仅二季度就达700余件,而去年全年仅130余件,现有审判力量难以承担,工作机制亟需调整。化解矛盾难度加大。我省法院信访总量虽逐年下降,但依然在高位运行,大量的申诉上访案件,往往与上访人案外的生活困难或过高的利益预期相交织,给法院形成了很大压力。审判执行考核激励机制难以落实。这些年来,各地法院通过办案考核奖等形式建立激励机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自新一轮工资改革后,原有的激励手段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