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崔清新)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7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指出,20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等活动,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国家保监会等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与公安部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吴爱英要求,2011年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要健全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调处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要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和方式,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实效。
她表示,明年司法部将在全国部署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人民调解法相关配套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490多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