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微博截图。制图:肖潘潘
清明节期间,一条百余字的微博把浙江海宁市司法局推上潮头浪尖。这条前缀“【微博公文】01号”的微博,是浙江乃至全国,第一条以微博形式传达的政府公文。这种创新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
海宁市司法局并不是第一个开设官方微博的政府机关,借助微博这个小小工具,他们想将政务公开化推得更远。
微博140字力戒官话套话
在系统内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实名认证微博后,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宣布,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启用“微博公文”,其行政效力等同于纸质形式的公文。
“海宁司法”是海宁市司法局2009年12月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官方账号。目前关注“粉丝”超过6万人。
据介绍,对于比较简短、适合微博发布的公文,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将作为独家平台予以发布。对于一些比较长的公文,将以“标题+网址链接”的形式予以转载发布。当然,并不是所有公文都会在此公开,机密公文依旧通过传统纸质文件的方式发布。微博公文只能由官方微博发布,个人微博可转发;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
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表示,“微博公文”一般为一文一条,最多只能写140个字,需要精简语言,去除官话、套话。
下属22部门均有实名微博
4月2日,“海宁司法”第一条“微博公文”发布,内容是《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用微博发公文,“海宁司法”并非突发奇想。
半年前,海宁司法行政系统内已经接触微博。目前海宁市司法局下属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了实名官方微博。通过微博,他们建立了公务信息传递网络,交流工作经验。金中一本人自2009年注册个人微博以来,“粉丝”已超10万人。
在“微博办公”推进中,大家发现:没有规范的公文格式,在区分一般信息和公文时,很容易产生混乱。如何将这种公开、透明、高效的办公模式发展下去?“微博公文”的构想应运而生。
“我们想通过这个形式来制定一个规范,一是明确公文发布,二是透明地向网友展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如何做这些工作。同时,也想给网友提供评论、建议的窗口,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检验。”金中一说。
“让网友切实看见我们的工作”
“微博公文”启动,网友议论不少。
肯定者认为,此举为政务公开透明探了新路,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质疑者也有,认为此举不过是作秀,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意义。对于质疑,金中一认为很正常,“我们一直把注意力放在促进工作上,而非担心挨骂上。”
“‘微博公文’还是一个新的尝试,对于如何发展、如何运作,还在摸索中。我们想把它当做海宁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化的一个重要平台,让网友切实地看见我们的工作。就像水管一样,以前人们不知道里面流的是什么、流了多少、流向哪里。现在我们做了一个透明水管出来,让大家一目了然。”金中一说,“我们用实际工作说话。”
北京大学移动政务实验室主任宋刚则把海宁市司法局此举称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他认为,“微博公文”的出现,有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务在社会参与和互动中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