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干部管理中“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顽疾,浙江省德清县在全县乡镇、县级机关部门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公示制度,通过绩效承诺、绩效公示、绩效奖惩等环节,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我加压、创先争优的局面。
每年年初,德清县各乡镇、机关部门都根据县里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细化成每个季度的推进目标;每月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上月完成的工作业绩按“条目式”进行登记,在绩效公示栏进行公示。对没有按承诺完成任务的,必须在绩效公示栏注明原因,并再次作出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禹越镇党委组织委员沈群涛说:“绩效一‘晒太阳’,就是领导不批评、群众不指出,自己的脸也不知道放哪儿。”
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德清县还建立了专项档案,将绩效考评分值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表现出色的领导干部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和提拔任用的人选;对没有按绩效承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视情况分别给予谈话诫勉、调整交流等处理。截至目前,德清县先后提拔重用工作绩效突出的22名干部;对73名在绩效公示中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5名工作绩效较差、群众反响较大的干部予以免职。
德清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潘华明说:“绩效公示是推动干部创先争优的‘鞭子’,鞭策干部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真正把心思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中去。”
(朱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