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热点关注 正文
法官解读完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妻子决定先撤诉

   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昨天上午10点,镇海法院。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我说完了,你听明白了么?”法官说。

  王女士足足沉默了十几分钟,终于开口:“先撤诉吧,我回去再好好想想。”

  镇海法院首次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妻子要求分割丈夫房产

  王女士34岁,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2006年8月,和在某国企上班的邱先生经人介绍认识。相恋三年后,两人结婚。

  婚后生活在一起,王女士发现双方差异较大,两人经常吵架。今年7月底,她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和邱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

  据了解,2006年8月,邱先生首付18万,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110平方米,登记在男方名下,贷款25万,10年还清。

  现在这套房子已增值不少,王女士要求分得一半房产。王女士还说,邱先生在公司里有股份,她也要求分一半。

  丈夫反过来要分割妻子房产

  承办法官经调查后发现,2000年11月,王女士和其母亲在镇海城关买过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王女士和其母亲名下,贷款20年,一直是王女士的账户在还贷。

  承办法官约邱先生到法院。邱先生不同意离婚,但他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他要求自己110平方米的房产完全归自己,还要分割王女士的那套房子。

  一方婚前买的房产,另一方要求分一半?不行

  法官找到王女士,耐心劝说她珍惜婚姻、珍惜家庭。

  “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由于两套房子都是你们两人婚前购买,婚后一起还贷,因此这两套房子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都要由房产登记方向对方补偿。”法官向王女士解释。

  也就是说,夫妻俩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另一方要求分一半,这个要求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

  “对于你提出的邱先生在公司的股份,由于股份是他在婚前获得,根据解释第五条,这股份应是他个人财产。而股份在婚后的分红等收益,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进行分割。”

  在法官耐心解释下,王女士思量再三,决定撤诉。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浙江微博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开心网 人人网 人人网 推荐到豆瓣 豆瓣 搜狐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夫妻明算账是恩爱还是伤感情 婚姻法新解释引热议
·新婚姻法出台 夫妻分手诉争父母赠送的拆迁房
·婚姻法不是妇女权益保障法
·新婚姻法刚生效 有位老公就反悔签下的离婚协议
·新婚姻法下 房子的问题很多小夫妻们很焦急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