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通知
衢创先发〔2010〕2号
各县(市、区)委,市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稳定持续较快发展,根据浙组〔2010〕45号《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强争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和具体标准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省委提出的生产经营好、发展成效好、劳动关系好、文化建设好、履行社会责任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好“六好”标准,我市“双强争先”活动具体标准如下:
(一)“发展强”企业十条具体标准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
2、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
3、生产安全,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自主创新能力强,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对技术投入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
5、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保护意识强,节能降耗工作和废气、废水、废渣以及噪音等污染处理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6、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其质量和技术含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全省全国同行业前列;
7、企业销售收入在全市企业中排名前100位,近三年内年均增长速度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以上;
8、企业带动力强,促进本地就业,优先招收本地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动力就业;
9、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含上缴税收、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资金等)较大,近三年内年均增长速度达到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以上;
10、企业发展规划科学,对市场预判能力强,反应快速,调整灵活,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
(二)“党建强”企业十条具体标准
1、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扎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围绕企业生产发展,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制度,发动党员职工建言献策,调动党员职工劳动热情,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分忧出力;
3、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特别是职工薪酬、保险及时兑现,劳资关系和谐,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4、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文化特征明显,职工精神风貌良好;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和每位党员都实行公开承诺,承诺事项明确,措施具体,履诺到位,员工满意;
6、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
7、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
8、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健全,能依法按章开展活动;
9、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正常,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每年发展党员工作正常;
10、企业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公益活动。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
“双强争先”活动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职工人数100人以上、职工人数80-99人、职工人数30-79人、职工人数30人以下四类标准,全面调查非公有制企业,包括企业名称、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党员(流动党员)数量、党组织情况等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排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争创单位,进行重点培育。(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2、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10月下旬,召开全市非公企业争创“双强”先进企业活动工作协调会,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县、乡要在10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3、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方案。规模以上企业要普遍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4、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这批争创企业作为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重点联系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二)组织实施。“双强争先”活动从2010年11月全面开展。
1、大力推进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生产力。
一是全面落实“工业新30条”等各项扶持政策举措,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效能办)
二是继续实行市长特别奖和企业上台阶奖,开展制造业企业争先排名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充分调动企业做强做大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府办,配合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
三是鼓励企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加大自主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高自身品牌效应,拓展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四是加快培育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进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节约型企业创建”、“争做节能减排标兵”等活动,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市经委,配合单位:市能源办)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是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选。(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劳局)
二是办好“衢州企业家大学苑”,加强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劳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是进一步完善“四个一百”引才政策,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创业示范区”,吸引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衢创办经济实体。(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劳局)
四是深化市校合作、企校合作,抓好企业技术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产品创新。(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五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劳局、市教育局)
3、加强和谐企业建设,提升企业吸引力。
一是全面实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发放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人劳局)
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企情沟通会制度,引导企业管理层定期就企业发展、节能增效、科技创新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与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听取意见。(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三是关注职工心理健康,深入开展“四必谈、五必访”活动,做到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节假日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四是积极实施“关爱职工行动”,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关爱基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构建关爱员工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五是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为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环境。(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六是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4、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软实力。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协助企业建立既秉承优良传统和经营风格,又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企业文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二是帮助企业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载体,展示、宣传企业发展成就、生产经营理念、职工精神面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培育和弘扬先进企业精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广电总台、衢州日报)
三是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四是引导和教育出资人、经营管理者诚信守法经营,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努力提升社会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
5、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
一是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努力做到80名职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有党的工作覆盖。(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二是积极通过内部推优、组织选派、外部招聘、公开选拔等形式,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三是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扎实推进“三培养两推荐”,努力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党组织带头人;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推荐为班组长,把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为管理决策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四是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
五是通过下拨党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至8‰在税前列支等途径,提供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六是选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并实行跟踪管理和定期考核。(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三)评比表彰。
进一步强化考核和激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原则上,县级评选表彰20~50家、乡级评选表彰5~10家)。在各地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市里将在明年适当时候评选表彰50家市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
三、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
2、加强组织领导。“双强争先”活动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开展,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纪委、宣传、统战、发改、财政、经委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为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县两级都要建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要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
3、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双强争先”二十条具体标准,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报市委创先办备案。市委创先办将通过督查点评、随机抽查、“挂牌销号”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30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中共衢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