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
“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国资监管部门、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13家单位《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组[2010]45号)以及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创先发[2010]3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非公有制企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稳定持续较快发展,现就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强争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立体化、制度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干事有队伍、工作有保障、发展有作为为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自觉性,健全完善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通过组织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企业铸就一流企业、打造党建品牌。具体目标是,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五个一百”的工作目标:即100%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单建,100%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培育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人才,创建100家“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二、“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创建标准
1.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领先;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视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发展成效好。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比较靠前。市级创建单位要求是全市民营企业100强及市级同行业50强,县、乡两级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劳动关系好。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工会组织健全;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4.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建有文化阵地,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5.履行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注意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6.党组织自身建设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三、“双强争先”活动的实施步骤
根据省里的安排,我市“双强争先”活动总体分三步实施:
1.动员部署(2010年11月上旬)。10月下旬,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动员部署会;会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制订活动计划,在摸排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创建对象。“双强争先”活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活动要求,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
2.培育创建。(2010年11月中旬—2012年7月)各创建单位围绕“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计划,落实创建举措,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级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对创建对象进行培育,定期评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通过实施项目化管理,逐项抓好落实。
3.总结表彰(2011年、2012年“七一”前夕)。对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标准,每年在创建对象中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原则上,市级每年评选表彰50家,县级每年评比表彰20-50家,乡级每年评选表彰5-10家。在市里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推荐上报。同时,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双强争先”活动经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和“双强争优”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四、主要工作措施
1.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创新主体,完善服务现代产业的公共创新平台。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提升纺织业、培育新兴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系统工程,争创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先进市。推进大城市各组团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发展要素向城市集聚,发挥城市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市级以上出口品牌,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企业主动追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
2.加大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全面实施我市现代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等五大支柱产业的提升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快大企业大集团培育,重点做好全市100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加快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快培育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进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节约型企业创建”、“争做节能减排标兵”等活动,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3.积极实施“优先开发企业人才”战略。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开发英才集聚、素质提升、示范创建、平台拓展、环境优化等“五大行动”,为企业营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积极实施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使用、竞争激励、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人才制度,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制订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企业党组织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4.全面开展“活力和谐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活动,全面开展“活力和谐先锋”争创活动,着力打造“活力和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民主恳谈会制度、“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关爱资金(基金),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及时开展慰问。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积极引导和教育出资人、经营管理者更加注重诚信守法经营,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努力提升社会美誉度。
5.深入实施“企业文化繁荣工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帮助企业建设起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企业文化,培育先进企业精神,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积极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组织开展企业文化“百千万(百家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千支企业文体团队、万场企业文化活动)工程”建设,努力实现企业文化设施普及化、文化活动经常化、文化管理规范化、企业精神形象化的“四化”目标。
6.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100%单独建立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努力做到80名职工以上企业都建立党组织、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实现党的工作覆盖。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城市商圈和楼宇、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链,采取“1+N”的模式,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级工业园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办公楼宇、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全市各行业协会都要争取建立协会党组织,积极吸收行业内规模以下企业为会员单位,通过协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做好企业新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7.选优配强企业党务工作者。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通过内部推优、组织选派、外部招聘、公开选拔等形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选配到企业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教育培训力度,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县或县级上的集中培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应不少于24学时。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离职报告制度,企业解聘党组织书记时,必须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确保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稳定。
8.规范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和首议、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制度。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经常性沟通、企业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区域党建联系会议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通过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闪光言行考评等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全面实行企业党务公开,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
9.认真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保障措施。因企制宜、灵活多样地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活动中心。积极推行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做法,通过资源共享、双向服务、契约共建,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大力探索网络党建工作,通过开通党员管理IC卡,建立党员QQ群、网上党员活动室、网上党校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活跃党内生活、开展党的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在税前列支;建立党费回拨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或大部分回拨企业;鼓励各级财政参照农村、社区的做法,按企业党员数每年给予企业党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由党组织使用。
10.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与企业业主交心谈心,清除各种思想顾虑。开展为企业送服务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及困难,使业主加深对党建工作的理解。举办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培训班,通过外地考察等办法,使规模以下企业业主自觉把企业发展与党建工作的目标统一起来。有条件的县(市、区)组织部门可联合其他部门,牵头组建企业家协会,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企业业主支持党建工作及所在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推选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参与推优评优时的重要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工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县(市、区)都要建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他们在指导推进“双强争先”活动中的作用。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根据创建规划,结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争创单位作为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重点联系企业,作为各级党建工作重点联系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3.加强跟踪督查。实行“双强争先”活动专人联系、跟踪督查和项目管理,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切实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把“双强争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双强争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4.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列入今年市级创建对象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中共绍兴市委统战部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绍兴 市教 育局
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督管理委员会
绍兴 市总 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员会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绍兴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