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三项承诺”?
答:“三项承诺”,是指候选人(自荐人)在当选前和当选后分别向选民作出的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竞职承诺,是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村民作出承诺,一旦出现有拉票等违法违纪行为,自动放弃当选资格。创业承诺,是竞选人要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村民作出承诺,承诺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辞职承诺,是竞选时,签订“辞职承诺书”,若当选,在任期内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要主动辞去职务,辞职承诺书等同于辞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