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拒绝签订“三项承诺”怎么办?
答:“三项承诺”制度是我省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写入村选举办法,如果候选人(自荐人)拒绝签订,可以根据村选举办法取消其候选人(自荐人)资格。
【专题】聚焦2013浙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专题】浙江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