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浙江省工商局发布血燕抽检报告,结果令人瞠目,市场上的血燕,百分百是“毒燕”,具有很强毒性的亚硝酸盐最高超标350多倍,浸泡十多小时依然超标严重。“黑心燕窝”是由燕粪熏蒸而成。国人眼中昂贵的补品居然是毒物,实在是让人伤不起。yi依稀(钱报网网友):读了钱江晚报的报道,读者已经知根知底,燕粪熏制,亚硝酸盐超标数百倍,那可是很强的致癌物质呀!令人瞠目,叫人恶心,使人愤恨。不法分子竟然拿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当儿戏,是可忍孰不可忍!既然已经揭发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处理的问题了。先前已经有三聚氰胺的案例。购买者有库存的未食用的退货之外还可以索赔,经济的损失身心的影响名誉的损坏。对食用了毒血燕的应该公告召集体检,费用自然由商家厂家负责。如果身体有反应的,因此而中毒了或是患了癌症的,医疗费用善后费用也必须由厂家商家全部承担。
xiaozhendeo(钱报网网友):又看到了几句熟悉的话,“目前国内尚无燕窝的相关标准”、“目前燕窝市场的监管空白”。这时候也有专业人士来凑热闹了。马来西亚霹雳州燕窝公会署理会长苏志雄接受央视采访时,直言“根本不存在血燕,现在市场上的‘血燕’100%是假的”。
既然“血燕”百分之百是假的,那工商局的抽查结果倒是很正确。不过专业人士可以一棍子就打翻一条船,工商局却还在为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产品去做抽查,做法值得玩味。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为了牟利,造出一些有害的东西来卖,应该受到谴责。谴责时不禁又有疑问:监管明明在的,为什么视监管如无物?这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是怎么冒出来的?
鹤东云泽(钱报网网友):普通老百姓消费不起的血燕和农民工最喜吃的毛血旺都有可能是含毒的,但,不同产品的不同消费群体之间似乎老死不相往来。有钱没钱的,都应该切实意识到食品安全,谁都不能置身事外,并且要首先从关注身边柴米油盐牛板筋烤肠肉夹馍炸油条等入手。要和底层的人们心连着心、手挽着手。以各种合理合法的方式举报再举报,揭发再揭发,批评再批评,唯有一个强大的消费者群体的存在,才可以形成抵制伪劣食品的汪洋大海。
温国鹏(本报特约评论员):发布会上居然弄假外籍官员来为“血燕”辟谣,这样公然“出洋相”可不仅是给民众制造了笑料这么简单,也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国人对于“血燕”的需求已经达到了让人家不得不正视的程度,这显然不是什么重大利好消息。诚然,任何食品造假行为都应该受到严惩。可问题是,燕窝毕竟不是油盐酱醋、大米面粉,它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在我们痛斥黑心商人不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当回事儿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扪心自问一下,类似于燕窝鱼翅这样奢侈且残忍的食品,咱不吃不行吗?
市场上的“血燕”百分百是“毒燕窝”的检验结果显然让人沮丧,可如果这样的检验结果可以抑制某些人的饕餮欲望,那却是莫大的幸事,毕竟,没有人希望再让人家觉得国人是“钱多人傻”外加“心狠”。
hxl1964(钱报网网友):一马来西亚华人两年前就在杭州某论坛上发帖“中国没有真血燕”,而胡庆余堂国药号2008年起就停止销售血燕,因为市场上的血燕产品都不符合他们的采购标准。既然如此,亚硝酸盐超标数百倍的血燕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准入是如何过关的?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等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关卡,监管的形同虚设和其背后可能存在的猫腻也就不由人猜测。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血燕抽检报告虽姗姗来迟,但毕竟揭开了所谓“血燕”的真相。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让涉事企业为其造假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如何问责失职的监管者,并以此为鉴,让事后监管变事前预防,这是消费者至为关心的。
付瑞生(本报特约评论员):其实燕窝鱼翅雪蛤等所谓补品的问题由来已久。只不过这次因为无良商家追求暴利,用致癌的亚硝酸盐制造血燕才会穿帮。从科学成分说,燕窝营养价值不如鸡蛋。而2008年对香港市场的抽查表明,80%的鱼翅中含有高含量水银,最高含量为允许量的4倍。烹饪和浸泡并不能去除燕窝鱼翅中水银或其他重金属的毒性。香港法治严厉监管规范,但也禁止不了有毒的燕窝鱼翅。因此,国人对于“进补文化”的迷恋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更迫切是要让国人了解科学知识,不要接受任何人物以稀为贵的蛊惑。即使来了个马来西亚什么“洋官员”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