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12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汪建强) “2002年上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刚成立的时候,全年查处的医疗案件有81起。经过4年多‘两网一规范’(药品流通供应网、药品监管责任网、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今年立案查处的医疗案件仅18起。”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阮华耿向记者介绍说,上虞市农村医疗条件改善已经起到显著成效。
81到18的改变
“在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工作以前,上虞市农村医疗存在着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硬件设施差、药品购销渠道不规范好保管养护不到位等问题。”阮华耿说。
当时,上虞485名村级卫生室从业人员中,中专学历以上仅占30%,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仅占1%;村卫生室硬件设施差,设有药房的仅56家,65%的个体诊所诊疗场所与生活区混用;另外,村卫生室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购进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2002年查处的案件中80%是农村医疗机构,其中50%涉及无证。不但如此,药品的保管养护也很不到位,群众用药存在很大隐患。
2003年开始实施“两网一规范”建设以来,上虞市累计投入资金近200万元,新建和改建村卫生室50多家,新增营业面积6000余平方米,大大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目前,所有村卫生室均根据规范化标准设置要求,做到三室(诊室、治疗室、药房)分离,配备药柜和药架,30%的村卫生室配备了药品阴凉保管所需的空调冰箱。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大大提高了,7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了中专学历,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
农村医疗条件改善后,上虞市医疗案件的数量也大大减少。全年立案查处的医疗案件,由2002年的81起减少到了2007年的18起,“而且今年基本没有发现因无证问题产生的医疗案件。”阮华耿介绍说。
农村药品信息员“织”起完善的监管网络
“今年由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举报投诉的案件有25起,立案18起。”阮华耿告诉记者,由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织”起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已经达到100%覆盖。
在政府层面,上虞在各乡镇好街道建立由分管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社会事务办主任组成的三人药监小组,明确社会事务办主任为药品协管员,共同负责辖区内药品监管工作;在社会层面,聘任414位责任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干部、村民代表作为农村药品信息员。由农村药品监管员和信息员共同组成的监管网络已经全面覆盖上虞农村医药领域。
“村卫生室每次进药的时候都会打电话让我们查看,检查所进药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厂家等信息。”上虞市百官镇赵家村的农村药品信息员赵忠根告诉记者,在监管网络覆盖以前,经常会有所进药品过期或由非正规厂家生产等问题,“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检查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这种问题。村民用药更加放心了。”
另外,上虞市还通过监管网络,每月对村民进行调查,让村民对卫生室进行评价打分,具体调查的内容有:“药品与非药品是否分开存放”、“是否出售过期失效的药品”、“药房是否有效隔离”、“看病是否登记记录”、“购药是否凭处方发药”等20项。“我们每月会对15-20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村民对卫生室普遍满意。”赵忠根说。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这种通过村民调查对卫生室进行评价打分的制度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是少见的。
通过三年多“两网一规范”建设,目前全省“药品监督网”已实现全覆盖,全省药品协管人员总数达到3.45万人。这些农村药品协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举报农村药品质量问题,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农村销售假劣药品现象明显减少;“药品供应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药品基本实现了连锁或配送,确保了农村药品供应渠道清、来源正、质量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00%村以上的社会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达到了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
2007年,为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活动,全省确定了22个县(市、区)为创建单位,其中上虞、象山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单位。目前,示范县创建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