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9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兴平) 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召开表彰大会,我省余姚市法院、杭州市萧山区法院院长潘季林和平湖市法院院长杨建明同志分别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余姚市法院院长张宏伟同志还代表“全国模范法院”在表彰会上发了言。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4年表彰一次,授予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在全国法院系统堪称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这次共表彰了40个法院、68名法官。
表彰会上,全国妇联与最高法院还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我省台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袁晓贞同志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