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8日讯(记者 周娜 通讯员 吕律) LV杭州专卖店因销售不合格商品被浙江工商查处一度停业。6月16日傍晚,杭州大厦的LV店又悄然出现在消费者的视线中 。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工商局已向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9.86万元,并处罚款46.25万元。
今年4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例行监测。执法人员在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抽取了该店正在销售的三款背提包(货号分别为M32488、M40121、M51154),并委托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这三款送检的背提包产品实测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背提包》(QB/T1333-2004)中的“外观质量要求”项目,缺少产品标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向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予以立案调查。在法定期限内,该店未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却擅自将执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的不合格商品继续销售。
浙江省工商局表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正式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做出处罚决定,其中包括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8559元;并处罚款462500元。
同时要求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已购买不合格背提包消费者的投诉事宜。
法国路易威登中国区总裁施安德先生也就此事件表态,他表示,完全服从中国的法律,完全服从浙江工商的处罚,并感谢浙江省工商局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全力配合工商部门执法,认真吸取此次教训,以最快的速度落实整改,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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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111 于2008-06-29 就
LV杭州店销售不合格商品 浙江工商开出46.25万罚单 评论
“在法定期限内,该店未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却擅自将执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的不合格商品继续销售。”,“法国路易威登中国区总裁施安德先生也就此事件表态,他表示,完全服从中国的法律,完全服从浙江工商的处罚,并感谢浙江省工商局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