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中父母通话
北川青年杭州失足获刑 法庭现场连线家乡父母哭道“对不起”
法庭开放日,观察员、人大代表一道旁听庭审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浙江在线杭州6月20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辛成) “爸,妈,儿子对不起你们,你们一定要保重身体,我一定好好改造,等我回来,和你们一起重建家园。”听罢,全场法庭特约观察员和参与旁听的20名下沙人大代表唏嘘不已。
20日上午,杭州江干法院的法庭开放日,一号大法庭上,刚刚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年10个月的董多获得了与远在四川地震重灾区北川的父母通话的机会。
刚满18岁就糊涂抢劫
站在被告席上的董多还是一副未脱稚气的娃娃脸。
被告人董多系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因于2007年3月23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同伙对被害人常某、高某实施抢劫而被指控。
出生于1989年的董多,在北川职中上学,实习时与同学一起被老师带到杭州下沙某公司。
案发当天,董多和另三位同学从网吧出来,看着越来越空的钱包,顿生抢劫的念头。当晚22时许,经事先预谋,董多和其同伙在下沙11号路和12号路交界处附近草坪上,捡起砖头,对一对情侣实施抢劫,得手两台手机,一只MP3及人民币80余元。
随后,董多和同案犯罪嫌疑人将手机变卖后分赃,并离开杭州赴广东打工。
与家中父母通话
在父亲教诲下主动投案
2008年3月27日,被告人董多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上,董多几度泪下,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冒失行为。他说,其实在广东工作期间,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罪恶一幕,也向远在家乡四川北川的父亲告诉了实情。
在父亲的鼓励下,董多撇下包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出现感人一幕 为被告连线灾区家乡
因犯罪事实清楚,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缓刑建议,判决董多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整。
这位18岁的北川青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董多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的家乡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特大地震灾害,家园被毁,自己不能陪在父母身边,实属不孝。
江干法院也考虑到了董多的家乡在北川,特别挂念家人,特地安排了一场电话连线。承办法官宋鲲鹏为董多拨通了父亲的手机。
双手被铐,接通电话后,董多听到父亲熟悉的声音后,哽咽不住:“爸爸,您还好吧,妈妈还好吧?”
电话那头,父亲回答家人都好,就是房屋垮塌了,他叮嘱儿子好好改造,早日回到家里。董多不住地点头,泪水冲出了眼眶,泣不成声。
在今天的法庭日开放日中,江干法院特意聘请的特约观察员方先生表示,法院及时了解失足青少年的家庭背景后,及时给予教育,并帮助联系到灾区的家人,在判决公正的前提下,也做到了办案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