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交提案“同城待遇不能再拖”
网友的呼声日渐高涨,也引起了杭州市政协委员的关注。在2008年年初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杭州市政协委员黄炳元就在充分考察和研究了网友“非哥”的建议后,提出了《关于萧山余杭两区和杭州五城区实行同城同待遇的建议》。
《建议》指出:现在已到了2008年,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已有7年了,离杭州市委《关于加速萧山、余杭区融入大都市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的余杭区要在“今明两年与老城区接轨、实行一个政策或标准的目标”期限和目标也到了。至今为止,萧山、余杭区的毕业生进杭州落户政策:市区只指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市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享受补贴的对象是截至7月底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余杭萧山打杭州六城区电信话费也要4毛多一分钟。因此,有必要尽快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实行同城同待遇,使萧山、余杭在各项政策上与杭州市保持一致,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上更应保持一致。
黄炳元结合广大网友的意见,经过考察和综合考虑,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一、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养老、医疗、各种公积金及其它政府给予的优惠便民政策以及各种杭州市老城区享受到的待遇。
二、居民户籍制度:新老城区应该视为一体,目前,萧山、余杭区的户籍不能和其它五个老区自由的互迁,来杭州工作按规定甚至还要办理暂住证,在杭州市区工作的萧山、余杭人办理杭州汽车牌照。甚至失去了部分招聘和工作权利,如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将萧山、余杭人排除在外。在杭州市区生活和工作的萧山、余杭人不能享受杭州市的经济适用房等。
三、解决在公用事业上的差异,如实行萧山、余杭的汽车进城问题和固话的通讯费用与五城区同待遇,电、水、煤气等,尽快实现同老城区一样的待遇。
在私人博客里,黄炳元附了一张西湖景区实行车辆单双号通行时的路牌照片,上面写着“(含萧山余杭)”字样。这位政协委员最后写道:“据说养父母将领养的儿子当亲生儿子看待,第一步是将养子与亲子一样该打就打、该骂就骂!我想,既然景区已经不把萧山余杭两区人民当外人了,萧山余杭全面实行同城化待遇的日子,应该也不会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