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7日讯(见习记者 王黎婧) “把被告人押上审讯台。”今天上午9时,审判长干金耀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上,对义乌法庭的法警发出指令。紧接着,电视屏幕上清晰地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一名被告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被送到审讯台。
在杭州就可以提审羁押在义乌的被告?没错,这是省高院视频提审的一次试水。据介绍,此次提审的被告人江某,2007年7月13日到义乌市佛堂镇义南工业区俊雅皮具有限公司上班。同月16日晚,被告人与门卫发生小冲突,之后没去上班。次日,主管人事方某处理此事,与被告人发生争执,被告人拿出二片分开的裁缝剪刀片,连刺13刀,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一审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复核或核准死刑案件(含死缓刑)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即提审是法定必经程序。在确认江某看得清画面、听得清声音后,视频提审各个程序依次进行。
审判长干金耀通过视频,逐一核实江某的身份、案件事实、犯罪情节,江某则对着视频前答讯,法院书记员也在电脑旁同步记录。
“以前像这样的提讯,省高院要派人派车去,来回时间不少,现在只用一个小时就搞定。”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干金耀介绍说,此次视频提审是浙江省的首例。干庭长分析,和传统的提讯方 式相比,远程提讯的优点在于:缩短审判周期,加快审判进度,提高审判效率;大大节约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时间和精力;节省原有提审模式所需的差旅费用,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另外审讯方式也比较人性化,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
“当然,视频提审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当面提审。”干庭长解释,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试水视频提审,鉴于这种新型提审模式存在的不足,今后还将积极改进,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