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9日讯(记者梁国瑞)今天下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教育工作小组关于我省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下,浙江农村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为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困难学生资助、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以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极大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促进了农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如丽水市投入2375.33万元(其中省补1660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2326人,占学生数29.14%;金华市投入4.4亿元,改造了360个农村学校宿舍、食堂项目,竣工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衢州市投入2315.63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免费爱心营养餐,受惠学生达231563人次;嘉兴市投入3.24亿用于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72.5%的学校建有校园网,93.98%的学校建有计算机教室,其中南湖区和海盐县实现了城镇和村小全部联网。
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项鼓励政策和措施。
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2005年以来各级财政保障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的总经费超过1亿元。
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收入。“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实现了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制度,保障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部分县市区还统一了城乡学校各类经费拨款标准和城乡教师奖金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收入实现了均衡统一。如绍兴县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外福利、补贴、奖金全部纳入政府保障,统一标准、规范发放。其中重大节日福利年人均3000元;每月工作补贴(月考核奖)小学人均800元,初中人均1100元;年终奖金人均8500元。
对长期在农村、山区、海岛等艰苦地区任教的教师予以政策性倾斜,省政府出台了浮动工资等制度。各地也积极响应,出台相关措施。如桐乡市规定在骨干教师评定、教师职务晋升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津贴发放方面农村骨干教师是市区的3倍,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鼓励优秀教师安心在农村工作。
实施教师支教制度,促进了城乡师资的交流与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如宁波鄞州区每年派出15名以上优秀教师,到丽水景宁县开展“名师结对”、“支教、送教”活动。嵊泗县出台了《嵊泗县小学教师支教轮岗工作实施意见》,把原来一年一轮的支教政策定为三年一轮,并对支教教师实行伙食费和交通补贴费政策、学术假制度、浮动工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