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五统四合三分”统筹做好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换届选举工作
临海市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沿江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实行“五统”,目标达成省时高效。一是统一制定实施方案。以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研究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下发《沿江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是统一安排选举日程。在保证选举质量的前提下,对选举日程进行统一安排,确保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换届选举在一个月内完成。三是统一设定资格条件。明确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的候选人(自荐人)。四是统一开展业务培训。对换届选举指导人员、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等,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换届选举的政策、程序、要求等,已组织各类培训8期。五是统一组织换届选举。引导各村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统筹安排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推行“四合”,选举过程平稳有序。一是村民与社员合一。结合沿江镇实际,在村民和社员的界定上,将村民视为社员。二是村民代表与社员代表合一。通过党员大会和各村民小组推选的村民代表即视为社员代表,在公示名单时同时标注。三是村民选举委员会与社员选举委员会合一。由村党支部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同时为社员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务监督委员会合一。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将村经济合作社社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合并到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
三、执行“三分”,班子结构合理精干。一是分别产生候选人。村委会候选人在“自荐直选”基础上,经村选举委员会初审、镇党委复审、市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村经社候选人提倡与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村党支部书记任社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社长。村监会主任候选人在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中产生,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二是分别实施选举。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先完成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再完成村经社和村监会的换届选举。三是分别组成班子。村委会、村经社和村监会成员通过各自的选举方式分别产生,实现交叉任职。
(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8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