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以建设“发展强、党建强”企业为目标,通过强化完善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服务保障、阵地保障和管理保障,形成了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双赢共促的良好局面。
一、结对联系,强化创建“双强”企业的服务保障。制订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今年市财政将下拨2.1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市领导联系企业注重提升带动。以“落实五联五促,服务转型发展”为载体,即:联系战略发展平台(重点项目区块),促进区域优势重塑扩张;联系重点骨干企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联系重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促进产业企业创新转型;联系重点城建(基础)项目,促进宜居余姚加快建设;联系重点社会民生项目,促进幸福余姚提档升级。由市委书记带头,30位市级领导总共联系了60家企业,为它们提供政策咨询、解决困难等服务,并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是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企业注重示范建设。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推进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建设。此外,各领导小组成员还对联系企业“双强争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点评内容包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群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村企结对情况等,点评结束后,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汇总,并由联系企业的领导小组成员牵头帮助解决。
三是基层干部联系企业注重排忧解难。在“千名干部进千企解千难”的基础上,又搭建了“百名干部联项目”载体,在21个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各确定了100名联系项目干部,与全市的200个企业建设和产业项目建立了“一对一”联系。通过“支、帮、促”等措施,帮助项目建设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查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协调解决各类矛盾。从活动开展至今,百名干部已经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70余人次,搜集了包括企业融资难、招工难、转型难等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难点956个,大部分都由联系干部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解决。
二、整合资源,强化创建“双强”企业的阵地保障。坚持把舆论阵地、学习阵地和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增强了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
一是发挥党建政治优势,构筑坚强有力的舆论阵地。活动开展以来,紧密结合实际,利用现有条件,整合现有资源,着力打造传媒、简报和短信“三大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非公有制企业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在余姚电视台和余姚日报上通过已经开辟的“创先争优在余姚,姚江先锋在行动”专栏,和余姚政府网、余姚新闻网和余姚党建网“三大”网络作用,积极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双强典型”;通过编发市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广泛宣传“双强”活动动态;通过余姚手机报,以短信形式,报导“双强争先”活动。
二是发挥现代资源优势,构筑方便有效的学习阵地。引导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学习载体,贯彻党的方针、宣传党的政策,帮助企业培育先进企业精神,促进企业凝心聚力、内部团结,教育党员和员工自觉投身于企业发展,提升员工精神境界。在坚持传统党员教育活动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依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逐步在企业设立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实行联网运行,为企业党员提供内容丰富、实际实用的共享型的党员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双强争先”。
三是发挥群团职能优势,构筑和谐稳固的党群阵地。各企业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为员工、社会服务。企业党组织定期就企业发展、职工福利、劳资关系等同党员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积极营造和谐企业氛围。引导企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与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实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定期报告制度,从政策、技术、资金等各方面,对困难职工进行帮助扶持。
三、培植典型,强化创建“双强”企业的管理保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余姚实际,分层分类挖掘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由点上先进典型带动、行业先进典型促动、区域先进典型推动,实现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培植“双强”先进典型。在活动开展中,重视典型的挖掘,力求通过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下发了《市级非公企业“双强”示范创建重点培育单位推荐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照“双强”标准,按照企业主营业务分别推荐1-3家以上重点培育单位,全市共确定76家。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上报重点培育单位的基础上。每年市级将评选表彰一批“双强”先进企业。在我市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推荐一批先进企业参加省、宁波市评比。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在和谐企业评比、企业等级评定和推荐企业负责人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是形成“双强”群体效应。及时培育、总结和推广“双强”企业先进典型,以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在示范群的分布上要既考虑区域化,又考虑行业化。根据余姚地理环境划分示范带动片区,根据行业特点构建示范带动主体。通过结对指导、交流座谈等形式,推广双强先进企业的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在企业中形成党建工作五个机制,即互动联系机制、网络信息机制、互相激励机制、互相监督机制和培育指导机制。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根据企业类型特点,要求企业从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党建文化等方面选择一块或几块内容重点带动,在带动上做到针对性和专业化。
三是建立“双强”考核体系。根据省、宁波相关文件对“双强”标准的规定,结合余姚实际,对双强标准进行进一步明确。在总体以定性内容为主的前提下,在很多方面都有定量的标准。在生产经营方面,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在发展成效方面,要求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在劳动关系方面,要求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要求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同时,把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作为符合“双强”标准的重要指标。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动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