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
“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工委、发改委、经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在浙江调研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决定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
一、深入开展“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完成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80%以上,是宁波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和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宁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就是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通过示范创建行动,创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双强”先进企业,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形成齐争先、共创优的局面。深入开展“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对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推动我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对于全面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协调发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先进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的标准
1、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2、发展势头好。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相对靠前。
3、生态建设好。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生态保护意识强,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深入开展;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重大生态污染事故。
4、劳动关系好。企业工会组织健全,和谐企业建设成效明显;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5、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建有文化阵地,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6、承担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
7、党组织自身建设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有党员活动中心,有一定数量的党建工作经费;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三、“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主要举措
1、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深入开展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系列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科学发展服务。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加快大企业大集团培育。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展发展空间。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组织开展“节约型企业创建”、“争做节能减排标兵”、“节能减排金点子征集”等活动,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攻坚小组,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能耗,切实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加快培育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进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
3、大力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政策,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改善住房、医疗条件和福利待遇,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等活动,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积极畅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为企业服务的渠道,鼓励企业引进海外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人才制度,定期开展谈心交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4、大力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深入实施和谐企业创建工程,完善科学规范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企业联动考评制度,提高企业治安综治水平。组织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计划推进工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协调劳动关系组织网络,探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激励措施。实施劳动争议社会化调处工程,健全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推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深入开展“四必谈、四必访”(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活动,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关爱资金(基金),对生活困难党员和员工及时开展慰问。
5、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协助企业建设起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企业文化。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载体,展示、宣传企业发展成就、生产经营理念、职工精神面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帮助企业培育先进企业精神。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6、大力推进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在抓好新增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力争做到80名职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有党的工作。积极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城市商圈和楼宇、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链,以建立联合党组织的形式,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
7、大力推进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通过内部推优、组织选派、外部招聘、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形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选配到企业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注重把企业中学历高、年纪轻、干劲足、能力强的党员吸收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优化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根据市委《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要求,深化党员人才工程,努力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为党员、把党员生产经营人才培养成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基层组织带头人。以生产经营骨干、技术骨干和一线职工为重点,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制、党团员突击队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建议、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制度,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经常性沟通、企业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区域党建联系会议等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党务公开,不断提高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活动中心。认真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至8‰确定,在税前列支。建立党费回拔制度,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或大部分回拔企业。鼓励各级财政参照农村、社区确定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做法,按企业党员数每年给企业党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引导和要求他们积极支持党的建设。
9、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平台建设。依托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企业党建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探索网络党建工作,通过开通党员管理IC卡,建立党员QQ群、网上党员活动室、网上党校等形式,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活跃党内生活、开展党的活动。拓展党员服务中心功能,积极为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指导。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在企业设立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实行联网运行,为企业党员提供内容丰富、实际实用的共享型的党员教育平台。
四、“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通过确定一批重点培育单位,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形成一批创建单位和“双强”示范单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活动中通过区域化党建模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夯实党建基础,努力朝“双强”目标努力,力争有新进步、新提高。
1、制定活动计划。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开展“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这项活动。要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争创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真正使活动过程成为促进企业发展、夯实党建基础的过程。
2、选定创建企业。各地要根据创建标准,在深入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精心确定一批重点培育单位,原则上要求是民企500强、百强企业、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军、龙头企业等。全市确定300家重点培育单位,其中市本级50家,各县(市、区)30家左右。
3、加强重点培育。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联系的非公制企业,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加大培育力度,逐项任务分解,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同时,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骨干企业要重点培育指导,努力建成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4、发挥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创建过程中的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多形式多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经验及时推广,积极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整体推进。
5、组织评比表彰。各地要强化考核和激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创建单位和示范单位。在各地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明年适当时候评选表彰100家市级“发展强、党建强”创建单位和60家示范单位,并推荐一批市级示范单位参加省级评比。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在和谐企业评定、企业等级评定和推荐企业负责人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加强“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要强化领导与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对“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合力推进活动开展。
2、要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要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发挥他们在指导推进“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重点向未建党组织和没有党员的企业选派,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定人联系和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逐人建立台帐,对联系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和考核。
3、要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企业的情况,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分类指导,培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创建示范点。要把“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的重要内容,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4、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等新闻载体,大力宣传“双强争先、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非公有制企业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中共宁波市委统战部
中共宁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