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朱元璋当皇帝后曾问群臣,天下谁人最快乐?应者中,有说金榜题名,有答功成名就,还有人说富甲天下。朱元璋听后却沉默不语。这时,一名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乐。此语一出,朱元璋深为赞赏。
向往快乐,追求快乐,可谓人之天性。但以何为乐,追求什么样的快乐,如何让自己快乐,时至今日仍是一个令人深思的话题。我认为,“畏法度者最快乐”给人的启示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畏法度”是追求快乐的底线。
所谓“畏法度”,是指敬畏法律而遵纪守法,熟知法律而循规蹈矩,避免法律惩罚而不越雷池。个中道理十分浅显,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心里踏实坦荡,也就不会整天提心吊胆,没有担惊受怕的忧愁,生活自然充满快乐。反之,如果无视法律约束,作奸犯科,违法乱纪,即使躲过一时,内心也始终惶恐不安、备受折磨,时刻担心东窗事发,何谈快乐?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作案后,尽管成功外逃多年,却因为承受不了内心的恐慌和煎熬,终于投案自首的一个个事例就是明证。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尽管一些违法乱纪分子事发前看上去风光无限,其实他们的内心无时不在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要想保持内心的宁静与快乐,就必须严守法纪“红线”,自觉做到慎独慎初,任何时候都不越雷池一步。
法规是个圈,快乐在里面。乍一听,这似乎于理不通,但仔细一想却很有哲理。表面上看,法规好像限制了个人权利与自由,其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才能更好地保障权利、享受自由,确保不触犯刑律,守住快乐底线。
“畏法度”的前提是学习掌握法律,规范言行有所遵循。知法犯法可恨,法盲犯法可悲。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只有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可以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无知而违法。(作者为武警某支队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