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9日讯(见习记者 王黎婧)“指定收件人是汪坚,可签收单据的人却是王建。”昨天,汪坚打进了杭州市市长热线“12345”,称由于快递公司的工作失误,导致他价值28000多元的奥运纪念币被他人冒领。
2万多元被人冒领 公司只赔偿50元?
7月24日,汪先生的两个朋友分别从上海和深圳通过顺丰快递给他快递来了价值28000元的奥运纪念币。纪念币总共价值28000元,装在三个“包裹”里。但是,第二天早上7点40分包裹到了顺丰快递杭州营业处,却被一个名叫“王建”的人领走了,汪先生却毫不知情。
“直到25日早上8点多,我看见快递员小朱在送物件,我就上去询问包裹的事情。”这时候,汪先生才知道,包裹就被人领走了。
多次协商,顺丰快递公司却只愿意按照运费的5倍赔偿,“估计只有50元左右。”汪先生说。
快递公司:没有保价,只能赔运费的5倍
“既能准确说出订货单号,又能拿出身份证,我们也不好再去怀疑他的身份。”尽管警方证实这个“王建”的身份证是假的,但是快递公司方面仍然坚持自己也是受害者。
“关于订单号这样隐私的事情,除了发货方和收货方,一般不会有陌生人知道。如果有人早就计划好,造假的身份证,窃取汪先生的包裹信息,那我们怎么防也防不住。”
快递公司方面承认,确实没有给汪先生打电话确认,但他们理直气壮地表示:“如果送货上门肯定会打电话确认,如果客户时间赶得急,亲自来取货,我们一般也就不会去怀疑客户的真实身份。”
今天再次协调后,快递公司方面表示汪先生一个包裹事先有保价,可以按照保价费用赔偿,其余两个包裹损失仍然只能赔偿运费的5倍。
提醒:消费者事先看清协议填好保价单
“东西被人冒领,快递公司的责任不可推脱。”浙江六和法律事务所的黄伟源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快递公司往往自立不平等条款,力求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
“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件有效送达,即使在代签的情况下,也必须向收件人确认代签收人的身份资格,保证每件送出的快件都能查询追索到。”而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制约。
“针对规范快递这个行业,首先,快递服务公司应当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提高快递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不能因为快递费用低,就降低服务质量。”杭州市消费者协会陈副秘书长说,“部分业务员在和客户签递送单时,往往没有正确引导消费者填写保价。”
当然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在递送贵重物品时,要加强风险意识,事先要看清楚快递公司的递送协议。对于特别贵重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应注意尽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公司,并对物品进行保值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