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5日讯 (见习记者 童俊) “直播3·15消费与责任”大型网络视频访谈直播节目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在第三场教育培训类消费热点的交流环节中,律师认为,杜绝虚假的高复广告,相关部门应该严格地按照法律来执行,不能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直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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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即将来临,然而每年的高考之后,关于高复招生的广告铺天盖地。网友小Y反映,去年的高考结束后,杭州某高复学校在招生广告中使用理科高考成绩为692分的王××来做广告,但是2007年浙江省理科高考成绩为692分的考生均为应届毕业生。显然,杭州某高复学校的招生广告已涉嫌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此,陈卉律师表示,教育培训也是未来一个朝阳产业,在国外,教育培训产业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非常高,有些国家甚至达到了10%。随着国内人才激烈竞争,各种培训机构也遍地开花,这其中就会有一些虚假宣传的情况。目前。这个行业的自律性较薄弱。因此,消费者在接受这些信息的时候,要有一个理智的态度,有些机构是经过多年市场的考验,有良好的信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些是利用广告达到吹嘘自己的目的,在这两者当中要慎重选择。
陈卉建议,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有信誉、有规模的培训机构来培训,不要贪图价格上的便宜,或者是宣传上的东西,而忽略了对教学质量的考察。在签订培训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深入到细节,这样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新敏律师认为,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管理部门没有非常好尽自己管理的职能。其次是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让很多培训机构钻了法律的空子。像上述高复学校那样的就是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误导。
严立芬律师表示,教育培训行业混乱更多的是执行的问题,更是个管理问题。目前教育培训的广告泛滥,尤其是报纸上广告非常多,吹嘘得非常厉害。关于广告,国家有《广告法》,浙江省有专门的广告条例,其中对于虚假广告都有明确的界定。这些教育培训机构在做广告的时候,很多都是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不得利用消费者做广告,不能进行虚假的宣传。在很多高复广告中,出现了考生成绩692分的应届生,但是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考生,这就说明统计数据是虚假的,对于虚假广告国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可对其进行处罚。为什么在法律已经有规定的情况下,这种情况还是屡禁不止,这里面更多的应该是法律执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