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5日讯 (见习记者 童俊) “直播3·15消费与责任”大型网络视频访谈直播节目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在第三场教育培训类消费热点的交流环节中,律师们建议,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经营者要做到保证质量、诚信服务。
直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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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立芬律师提出,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的一些虚假广告,国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它进行处罚。在法律已经有规定的情况下,还有这么多的情况出现,这里面存在法律执行的问题,也就是相关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包括媒体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净化市场。
陈卉律师说,现在教育培训机构数量很多,良莠不齐。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非常难以维权。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培训的时候,不要轻易相信培训机构的广告,需要做到事先调查,一定要签订合同,对违约责任要有约定,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相关的条款。这样消费者就选择到比较放心的培训机构。
陈新敏律师认为,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不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要紧,但是一定要知道几个环节。比如买东西一定要有发票,这个是最基本的,同时要保管好这些发票,因为这个都是将来的证据;一定要签订合同,否则遇到问题,会使维权之路非常艰辛。所以消费者除了要有明确的合同,要保管好相应的证据,同时要提高维权的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向有关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